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于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競争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北京市委決定,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選拔148名局處級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副局級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35個)
中共北京市委《支部生活》雜志社總編輯(副局級)1名
2、處級領導幹部和區縣局級單位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113個)
報名人員應是中央在京單位公務員和教育機構、科研院所、企業等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北京市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北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管理人員、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一些專業技術崗位面向全國重點金融、科研部門。報名人員除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報考副局級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8歲,即196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報考處級領導幹部和區縣局級單位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即1966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
3、報考副局級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的,應現擔任副局級職務;或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滿2年,即2009年4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滿4年,即2007年4月(含)以前任職。
報考正處級領導幹部和區縣局級單位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正職職位的,應現擔任正處級職務;或擔任副處級領導職務滿1年,即2010年4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正科級職務滿4年,即2007年4月(含)以前任職。
報考副處級領導幹部和區縣局級單位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副職職位的,應現擔任副處級職務;或擔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即2010年4月(含)以前任職;或擔任副科級職務滿4年,即2007年4月(含)以前任職。
4、在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報名人員,北京地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層(含)以上管理人員和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中的報名人員,應當具備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當的資格。
5、報考黨政機關職位的一般要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或生産一線工作經曆。
具體職位報考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說明書,職位說明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選拔工作分為網絡報名、資格初審、考試測評、組織考察、決定任用、任職談話、崗前培訓等階段,主要包括:
時間為2011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8:00。報名分個人自薦、組織推薦和社會舉薦三種形式,每人限報1個職位。個人可登錄北京公招網自薦報名;各級單位黨委(黨組)或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填寫組織推薦表或社會舉薦表,推薦符合相應選拔職位條件的人員,并将有關表格提交到有關職位咨詢點後,再由推薦單位或社會舉薦人通知本人在北京公招網上報名(組織推薦表、社會舉薦表可以在北京公招網下載)。
局級職位和市直單位處級職位咨詢點設在北京雙高人才發展中心(北京市西城區展覽館路44号),負責接受電話咨詢。公開選拔政策咨詢電話:68365131、68363037;聯系人:張儀濤、高曉飛;網絡技術咨詢電話:68364488-505/502,聯系人:李偉俠、劉開國。有公選職位的區縣委組織部分别設立本區縣處級領導幹部和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報名咨詢點,開通咨詢電話(登錄北京公招網查閱)。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筆試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達不到規定的人數比例,由北京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辦公室在筆試開始前研究決定是否取消該職位。如決定取消該職位,相應報考人員可以調劑到其他職位參加競争。
2011年5月22日前,北京公招網公布報名者資格初審結果和筆試事宜。初審合格的,本人從北京公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的應試者,仍繼續使用此證),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1、筆試環節。筆試環節包括綜合素質筆試、領導特質測試兩項,由北京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辦公室按照《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和競争上崗考試大綱》的有關精神,局級職位按照“一職一卷”、處級職位按照公開選拔職位類别命制試題,在統一時間内組織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考試。筆試成績按照綜合素質筆試和領導特質測試9∶1的比例計算。
根據筆試成績,每一職位按得分高低順序列前6名的(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到職位咨詢點接受資格複審,複審合格者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要提交個人近三年的工作業績報告。
一般情況下,在筆試結束的第10個工作日後,在北京公招網公布筆試成績、資格複審、撰寫工作業績報告和面試等通知事項。
2、面試環節。副局級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面試環節包括半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讨論、資曆評價、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外語水平測試等五項。部分進行專業管理能力測試的職位,不再組織無領導小組讨論。面試成績按照半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讨論(或專業管理能力測試)、資曆評價5:3:2的比例計算。
處級領導幹部和區縣局級單位所屬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位面試環節,包括半結構化面試、資曆評價、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外語水平測試等項目,部分職位進行專業管理能力測試(或無領導小組讨論)。進行專業管理能力測試(或無領導小組讨論)的職位,面試成績按照半結構化面試、專業管理能力測試(或無領導小組讨論)、資曆評價5:3:2的比例計算;不進行專業管理能力測試(或無領導小組讨論)的職位,面試成績按照半結構化面試、資曆評價8:2的比例計算。
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外語水平測試成績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測評綜合成績。
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一般情況下,在面試結束的第10個工作日後,在北京公招網公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組織考察等通知事項。
根據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參考心理健康與工作壓力測試結果、外語水平測試成績,确定每一職位前3名人選,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後,列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組織考察。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職位考試測評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組織考察過程中,考察對象有關信息在北京公招網、北京組工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個人近3年的工作業績在本單位公示;在現所在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還需到其原工作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考察對象應按要求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
如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前3名經考察無合适拟任職建議人選,該職位空缺。
考察組根據組織考察情況,提出拟任職建議人選,提交幹部管理權限所在的黨委(黨組)票決确定拟任職人選。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北京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辦公室在北京公招網、北京組工網上統一公布任職人員名單。
對決定任用的人員,自任用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可按照程序納入後備幹部隊伍進行培養。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組織人事部門與新任職的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進行任職談話。
組織新任職的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5月上中旬,召開新聞發布會,開展網絡報名、資格初審
6月上旬,組織筆試閱卷、發布筆試成績、資格複審、撰寫工作業績報告和面試通知
6月中下旬,組織面試,發布面試成績、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和考察對象名單
在北京市委領導下,成立北京市2011年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有公選職位的區縣局級單位成立相應的機構。
公開選拔期間,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幹部人事紀律,特别是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為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北京市委組織部和北京市紀委監察局同時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暢通網絡,接受電話和網絡監督舉報。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北京市委組織部“12380”舉報網站:www.bj12380.gov.cn
北京紀檢監察網:www.bjsupervision.gov.cn
本公告由北京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