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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請“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0-03-05     點擊:

一、項目介紹

根據中德政府文化交流計劃及教育部與德國科學基金會(DFG)之間的協議,2010年教育部将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及德國科學基金會(DFG)聯合執行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支持雙方學者到對方國家進行為期1-3個月的合作科研或課題研究。

二、申請資格

(1)此項目主要資助已承擔重大科研項目、課題以及與德方高校或研究機構有合作課題的高校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建立聯合高科技實驗室項目和自然科學的基礎理論研究項目,優先考慮留學回國人員和高校“強強合作”範圍内的項目執行者。

(2)德國科學基金會資助的交流項目将優先考慮中德科研團隊聯合實施的、以開展科研項目為目的的申請。

(3)申請者原則上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兩年内曾獲得此項目資助、年齡超過55周歲的人員不具有申請資格。

三、資助範圍

(1)國際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CSC)支付

(2)在德費用:由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或德國科學基金會(DFG)提供

四、訪問時間

出國時間安排在2010年度内,進行不少于 1個月、不超過3個月的合作科研。确定享受資助後,請自行聯系落實在德其間的有關合作、接待事宜。

五、申請材料

(1)《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申請表(附件一);

(2)DAAD/DFG申請表。請不要同時申請DAAD項目及DFG項目,二者擇一申報(附件二/三)。申請DAAD 項目者,另請加貼照片并填寫人員信息表(附件四);

(3)個人簡曆(中文及英文或德文);

(4)發表的文章列表(中文及英文或德文);

(5)詳盡的研修計劃(中文及英文或德文,包括時間計劃及行程安排);

(6)德方(意向性)邀請信(英文或德文,附中文翻譯件);

(7)北航教師申請“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登記表(附件五,一份即可);

(8)申請者務請于2010年3月20日前登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du.cn報名。

以上材料除特殊說明外均需一式兩份,如與德國高校(科研機構)已簽訂相關合作協議,請附協議中、外文文本複印件一份。

六、報名截止日期及聯系信息

(1)申報截止日期:2010年3月26日

(2)請将材料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105室,聯系人:陳璀、江悅,電話:82338258

附件一:《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申請表

附件二:DAAD項目申請表

附件三:DFG項目申請表

附件四:人員信息表(DAAD)

附件五:北航教師申請“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登記表

附加請于下載區下載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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