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電池設備技術要求: 1、锂電池組應兼容無中線應用場景和有中線應用場景。 2、锂電池組應提供人機界面,包括顯示屏、指示燈和蜂鳴器。 3、锂電池組應内置自觸發型消防模塊。 4、锂電池組應使用正極材料是磷酸鐵锂的電池。 5、锂電池組應提供通信接口跟UPS機頭通信,實現聯動。 6、锂電池組應支持并聯增加備源時間。 7、锂電池組的結構設計應兼容前維護安裝和後維護安裝。 8、锂電池組應具有二次下電開關,在電池組電壓極低時,及時自動關閉BMS,降低對電池組的消耗。 9、電池組的通信接口應支持級聯,方便用戶使用一條線路監控所有并聯電池組。 外觀與結構: 1、外觀 1)設備結構穩固,漆面或鍍層勻稱、無剝落、鏽蝕及裂痕等現象; 2)設備表面平整,所有标牌、标記、文字符号應清晰、正确、整齊。 3)設備面闆具有清楚、準确的電源指示燈、狀态指示燈和告警指示燈。 4)電源接口、通訊(或告警)接口應有明确标識。 2、結構 1)基本結構要求:操作所用開關、按鈕應靈活可靠。 2)外接端口要求:系統外接的接線端口(包括輸入端和輸出端、信号端)必須應有妥善的連接固定方式,并同外殼防護等級相适配。 環境條件: 溫度範圍 工作溫度範圍: 充電:0℃~45℃。 放電:-20℃~55℃。 儲運溫度範圍:-20℃~60℃ 相對濕度範圍 工作相對濕度範圍:≤90%(40±2℃) 儲運相對濕度範圍:≤95%(40±2℃) 電氣性能: 1、電池性能一緻性 電池模塊内各單體電池應為同一廠家生産、結構相同、化學成分相同的産品,且符合下列要求: 電池模塊内各完全充電單體電池之間的靜态開路電壓最大值與最小值的差值應不大于0.05V;請投标人詳細說明如何實現各單體電池電壓之間的均衡。 電池模塊内各單體電池之間容量最大值、最小值與平均值的差值應不超過平均值的±1%。 電池模塊内各單體電池之間的内阻最大值與最小值的差值應符合:10mΩ以下的,偏差絕對值不超過0.5mΩ,10mΩ以上的不超過平均值的5%。 2、充電方式 電池組應支持間歇式充電方式,詳見YD/T 2344.1-2011《通信用锂電池組第1部分:集成式電池組》附錄A,請投标人應答能否滿足以上充電方式。 3、放電性能 應滿足下表要求:
環境溫度 |
放電電流 |
技術要求 |
25℃ |
1.0I10 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100% |
3.3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100% |
10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5% |
20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0% |
30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80% |
-10℃ |
1.0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60%,電池組外觀應無變形、無爆裂 |
40℃ |
10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放電,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5%,電池組外觀應無變形、無爆裂 |
55℃ |
10I10A |
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試驗,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0%,電池組外觀應無變形、無爆裂 |
4、容量保存率 電池組按YD-T 2344.1-2011規定的方法測試,電池組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5%。 5、壽命 循環壽命:電池組按規定進行測試,其循環壽命應不少于2000次。 6、出廠容量 電池/電池模塊/電池組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容量應在40%~75%标稱容量範圍内。 注:電池組應為3個月内生産的産品。 7、儲存 電池/電池模塊/電池組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1.0I10A放電容量應不小于額定值的 85%。 保護與告警功能 1、過充電保護 電池組處于過充電狀态時,應切斷充電電路并告警,電池組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 2、過放電保護 電池組放電至終止電壓後,應切斷放電電路并告警,電池組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 3、短路保護 電池組輸出端發生短路,應瞬間切斷電路并告警,電池組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後,應能手動或自動恢複工作;瞬時充電後,電池組電壓應不小于标稱電壓。 4、過載保護 電池組放電電流達到過載保護電流值時,應切斷電路并告警,電池組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故障排除後,應能自動恢複工作;瞬時充電後,電池組電壓應不小于标稱電壓。 5、溫度保護 當溫度達到下表保護點範圍時,電池組應切斷電路并告警;除電池組内部BMS元器件高溫保護外,溫度達到下表恢複點範圍時,電池組應自動恢複工作;電池組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
項目 |
保護點 |
恢複點 |
電池高溫保護 |
60℃±2℃ |
57℃±2℃ |
電池低溫保護 |
-10℃±2℃ |
0℃±2℃ |
6、電池組處于離線狀态時(如在倉庫中儲存),BMS應與電池模塊斷開,延長電池可存放時間,對電池組的定期維護要求,時間間隔應不小于12個月。锂電池組應設置重啟動開關,或在外界提供直流電壓後自動激活BMS電池管理電路,方便定期檢測維護。請投标人詳細說明實現方式。 安全性能: 1、抗重物沖擊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2、抗熱沖擊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3、抗過充電 電池模塊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4、抗過放電 電池模塊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5、抗短路 電池模塊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6、高溫儲存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 7、抗穿刺 電池模塊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8、抗擠壓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起火、不爆炸。 9、抗低壓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 10、恒定濕熱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後,其外觀應無明顯變形、鏽蝕、冒煙或爆炸,其容量應不低于額定值的90%。 11、抗振動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 其外觀應無明顯損傷、漏液、冒煙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12、抗碰撞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 其外觀應無明顯損傷、漏液、冒煙或爆炸. 并能正常工作。 13、溫度循環 電池按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試驗,其應不漏液、冒煙、起火或爆炸;電池組外觀無破裂,無質量損失,容量不低于初始狀态時的70%。 14、阻燃性能 對于塑料外殼和保護蓋的電池組,按照YD-T 2344.1-2011規定進行測試,外殼應符合GB/T2408-2008中第8.3.2條FH-1(水平級)和第9.3.2條FV-0(垂直級)的要求。 15、絕緣電阻 對于金屬外殼的電池組,電池組正負極接口分别對電池組金屬外殼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MΩ。 注:絕緣要求不适用于塑料外殼和保護蓋的電池組。 16、抗電強度 對于金屬外殼的電池組,電池組正負極接口分别對電池組金屬外殼能夠承受50Hz、有效值為500V的交流電壓(漏電流≤mA)或710V的直流電壓1min,應無擊穿、無飛弧現象。 電磁兼容: 1、靜電放電抗擾性 電池組應滿足GB/T 17626.2-2006 等級 4的要求;試驗後,其外觀應無明顯變形、漏液、冒煙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2、傳導騷擾限值 電池組應滿足YD/T 983-1998等級A的要求;試驗後,其外觀應無明顯變形、漏液、冒煙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3、輻射騷擾限值 電池組應滿足YD/T 983-1998 等級 A的要求;試驗後,其外觀應無明顯變形、漏液、冒煙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4、浪湧(沖擊)抗擾性 電池組通信端口線對線應滿足GB/T 17626.5-2008 等級1的要求,線對地應滿足GB/T 17626.5-2008 等級2的要求;試驗後,其外觀應無明顯變形、漏液、冒煙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電池組管理功能 1、單體電壓均衡管理:電池組應具有單體電壓均衡管理功能,均衡能力不低于50mA,投标方需提供蓄電池單體電壓均衡管理所采用的技術及均衡能力參數。 2、顯示精度 電池組中BMS對各個數據的采集精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電壓: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試驗,電池電壓顯示精度應優于0.5% 電流: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試驗,充放電電流顯示精度應優于2% 剩餘容量: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試驗,電池組剩餘容量顯示精度應優于5% 電池組工作環境溫度:電池組按行标規定進行試驗,溫度顯示誤差應小于±2℃ |